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
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將《龍巖市推動交通物流業高質量發展九條政策措施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龍巖市交通運輸局 龍巖市財政局
2023年7月24日
龍巖市推動交通物流業高質量發展九條政策措施
為促進我市物流企業不斷做大做強,推動交通物流業高質量發展,全力打造閩粵贛邊區域物流和供應鏈中心,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更好地服務企業生產和群眾生產生活,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1.支持運輸企業發展。對納入規上服務業管理的交通物流企業,年營業額(在龍巖開票額)2000 萬元,且營業額增長20%以上(當年新上企業不要求),納稅額占營業額比重達2%以上的,按營業額5‰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不超過30萬元。該項年度資金安排封頂200萬元,若需求超過資金安排總量,則補助標準按比例縮減。本條款從市交通運輸局做強運輸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對中心城市繞城高速6個收費站(龍巖、龍巖西、龍巖南、龍巖北、曹溪、鐵山)區間內通行的,在同一收費站上下高速間隔時間為2小時及以上的三類以上貨車,實行差異化收費(暫定一年)。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2.加強優質物流企業招引。積極引進全球500強企業、國內物流企業百強等大型物流企業在我市設立物流新公司,從事面向全國或福建區域的營運總部、區域性結算中心、物流分撥中心、配送中心、快遞處理中心、中歐班列集散中心等經營活動,對年物流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億元、4億元、8億元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獎勵。以上獎勵遞進補差,就高不重復。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商務局
3.加強龍頭物流企業培育。鼓勵交通物流企業通過兼并、重組、聯盟等方式,實現資源整合“抱團發展”,加快推進運輸、倉儲、物資等企業現代化物流轉型升級,做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對重組成功后年營業額(在巖開票額)首次達1億元、2億元、3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的獎勵。以上獎勵遞進補差,就高不重復。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工信局、商務局
4.鼓勵企業專業化規?;l展。對納入交通部門運輸統計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交通物流企業,年度每增加10輛新購置營運貨物運輸車輛(掛車除外,總質量12噸及以上,甩掛比達1∶1.5及以上),且承諾自領取獎勵之日起3年內不將營運貨物運輸車輛轉出本市或改變用途,在享受各縣(市、區)購車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若為營運冷鏈運輸車輛,另增獎勵5萬元,最高不超過150萬元)。若企業違背承諾,則須退還相應的獎勵。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5.統籌交通物流發展。龍巖中心城區國土空間物流用地規劃布局要綜合考慮物流發展用地,統籌安排好物流及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選址和布局,合理確定用地規模,在綜合交通樞紐、產業集聚區等物流集散地布局和完善一批物流園區、配送中心等,確保規劃和物流用地落實。根據《龍巖市打造閩粵贛邊區域物流和供應鏈中心實施方案》(龍政辦〔2022〕46號)要求,重點推進紅坊物流集聚區、蛟洋物流集聚區、鐵山物流集聚區建設;培育和規劃建設雁石公鐵物流園區、永定物流園區、武平龍洲物流園區、長汀現代物流園區、連城北部新區物流商貿城、漳平公鐵聯運物流園區等六個特色物流園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
6.支持建設物流園區。積極支持各縣(市、區)按照功能完備、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原則,布局建設200畝以上的通用集散型物流園區或多式聯運型物流園區。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投資建設物流園區、物流集中區、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達200畝以上,且物流運營占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60%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2%(補助額度不超過300萬元,且固定資產投資不含用地成本)。鼓勵市屬國有企業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參與建設物流園區。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國資委
7.積極發展“倉儲+冷鏈配送”等新模式。支持企業新建、改擴建冷鏈集配中心,冷庫容量達3000立方米,支持企業購置冷鏈運輸車輛,安裝冷鏈車輛測溫系統,立體貨架、叉車、地牛、穿梭車、標準托盤等冷鏈裝備,實現冷鏈車輛標準化作業,全程溫度監測,投資額500萬元以上,按投資額的5%,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予以補助。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8.加強用地支持。交通物流項目用地執行工業用地出讓政策,出讓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圍內按需設定。同時,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下,允許交通物流企業通過租賃等方式使用國有土地。支持交通物流業對利用現有廠區、廠房改造或加層改造建設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物流項目,可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建設交通物流項目的,可在5年內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不變,5年期滿后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經批準可采取協議方式辦理。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商務局
9.實行貸款貼息。對納入交通部門公路運輸統計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交通物流企業(自有在我市登記注冊的營運貨物運輸車輛50輛以上),新購置登記注冊地為龍巖的總質量12噸及以上營運貨物運輸車輛給予貸款貼息補助,每車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進行貼息,貼息額度按最終還清貸款實際期限據實計算,貼息期限最高不超過3年(違約還款部分不補)。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金融監管局、商務局
附則
1.各縣(市、區)可根據本政策出臺具體配套措施。
2.本措施涉及獎勵(補助)資金,按照市級財政與新羅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受益財政5:5的比例以及市級財政與其他縣(市、區)受益財政2:8的比例分擔。
3.本措施和市級出臺的其他政策規定的獎補,同一年度同一企業執行“就高不重復”原則。
4.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關統計數據起算時間為2023年1月1日,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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