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執業注冊
醫師執業注冊是指醫師在通過國家嚴格的考試和資格審核后,正式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注冊。
1. 概述
醫師執業注冊是指醫師在通過國家嚴格的考試和資格審核后,正式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注冊。
2. 申請對象
2.1獲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可以辦理。
2.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辦理:(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疾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 (五)重新申請注冊,經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七)被查實曾使用偽造醫師資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醫師資格進行注冊的; (八)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3. 辦理結果
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醫師執業證書》證件樣式圖
4. 申請說明
可通過線上申請和線下申請進行辦理。線上申請可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申請辦理,線下申請可到擬執業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衛健窗口進行辦理(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B3幢龍巖政務服務中心一樓二、三區無差別綜合受理窗口 )。
5. 開始申請
5.1. 申請材料
5.1.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一份,原件);
5.1.2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5.1.3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聘用證明(一式一份,原件);
5.1.4 6個月的培訓證明(僅獲得醫師資格后二年內未注冊者、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或者《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注冊時需提交該材料)(一式一份,原件);
5.1.5醫師執業注冊承諾書(一式一份,原件);
5.1.6 身份證(一式一份,復印件)。
5.2. 辦理流程
醫師執業注冊流程圖(現場辦)
醫師執業注冊流程圖(網上辦)
5.3. 辦理地址
5.3.1.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衛健窗口受理;
5.3.2.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369F6EA0EEB0C95C93720733403B35F8&infoType=1)申請辦理。
5.4. 查詢服務
5.3.1.線下辦理的可咨詢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衛健窗口查詢辦事進度,聯系方式詳見6.1。
5.3.2.線上辦理根據5.2辦理流程登錄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詳看5.3.2地址)查詢辦事進度。
6. 相關事情
6.1.若您對辦理業務有疑問,可撥打電話咨詢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業務咨詢電話:市衛健委:0597-2529058,新羅區衛健局: 0597-2529061;永定區衛健局:0597-3250952;上杭縣衛健局:0597-3969025;長汀縣衛健局:0597-6878538,武平縣衛健局:0597-3239828;連城縣衛健局:0597-3322623;漳平市衛健局:0597-3099640。
6.2.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夏令時(6月1日到9月30日)調整為下午:15:00-18:00)。
7.政策通知
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福建省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范圍暫行規定》的通知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允許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的意見》解讀
8.常見問題
1.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2.醫師如何變更或增加【全科醫學】執業范圍?
答: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8〕81 號)和《衛生部關于通過全科醫師崗位培訓轉崗培訓或規范化培訓的醫師變更執業范圍的通知》(衛醫政發〔2010〕94號),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全科醫師轉崗培訓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向其執業注冊主管部門申請,將執業范圍變更或增加“全科醫學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