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汀縣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你縣大同鎮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龍巖市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巖市安委〔2019〕2號)的有關規定,現決定對長汀大同“8.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實行掛牌督辦。
請你縣嚴格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遵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全面深入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送審稿)形成后,及時報市安辦審核。事故調查報告由縣政府作出批復決定,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
請你縣自接到掛牌督辦通知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事故簡要情況、事故調查組成立情況及聯絡人報市安辦,后續工作也應及時報告。你縣在結案后一年內要對本起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評估,評估情況及時報市安辦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龍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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