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委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常態化開展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警示教育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市、縣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要將警示教育納入日常安全監管范疇,建立常態化警示教育機制,每年至少組織2次警示教育活動。通過抓住“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少數”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在接受教育后要作出承諾并進行反饋、評估,確保警示教育活動取得實效,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通知》強調,各縣(市、區)政府安辦及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重視并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活動落地見效;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學習,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要整理國內外典型事故案例,梳理近3年生產安全事故,開展事故反思討論,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措施;要擴大警示教育覆蓋面,利用媒體平臺,結合主題宣傳活動多渠道多途徑開展宣傳,形成線上線下相融合的警示教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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