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住房公積金政策解讀
為支持職工改善住房需求,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龍巖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于近日印發了《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部分政策的通知》(龍房公委〔2024〕1號)文件(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一、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能否疊加享受貸款優惠政策?如果購買的首套自住住房是綠色建筑或裝配式建筑的住房,是否可以疊加享受貸款優惠政策?最高可貸額度為多少? 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可以疊加享受貸款優惠政策,如果購買的首套自住住房是綠色建筑或裝配式建筑的住房,也可以疊加享受貸款優惠政策。最高可貸額度分別為:
二、購買綠色建筑或裝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如何認定?是否包括了二手房?
1.購買綠色建筑或裝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所指的不包括二手房。
2.綠色建筑或裝配式建筑的住房,由開發商提供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識證書或裝配式建筑評價申請表等住建部門規定的相關標準材料,以竣工后向中心報備的為準。
三、繳存職工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時,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配偶及雙方父母的住房公積金余額,提取條件是什么?
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在繳款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且申請人近12個月內無購房提取、償還貸款提取或委托償還貸款等提取行為。提取時,需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戶籍證明、出生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四、《通知》的執行時間如何認定?
自2024年2月5日起執行,即2024年2月5日(含)后受理的提取、貸款申請方可按照本《通知》政策執行,受理時間以錄入公積金業務信息系統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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