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渠道多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
1.穩步擴大保障性住房供應
根據中心城市住房發展和布局,穩步擴大保障房性住房供應,著力解決住房、收入“雙困”城鎮家庭、符合保障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等群體住房問題,科學把握保障范圍,實行實物保障與發放租賃補貼并舉。
2.積極推進人才房建設
深入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完善優化人才政策,營造良好的引才聚才留才環境,做好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在人才房配售、購房補助和租房補貼等方面建立有效保障。在集中工業(產業)園區加快完善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擴大對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巖就業創業的住房保障,在工業園區興建統一的多層次人才住房。
3.探索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支持專業化規?;》孔赓U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通過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拓寬住房租賃企業融資渠道等措施,加大對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稅收、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工業用地進行“工改租”調整,鼓勵中心城區閑置低效存量工業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閑置工業廠房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園區和社會事業單位配套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國有和民營企業利用園區配套用地、高校等社會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面向青年人、新市民出租。
4.推進公租房保障貨幣化
完善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并舉的保障模式,滿足群眾多樣化的住房需求,并逐漸提高貨幣化保障比重,鼓勵符合保障條件的人員優先通過租賃市場解決住房問題。嚴格執行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領取制度,明確租賃合同備案要求,公開申請程序、規范審核審批、強化違規罰則、充分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貨幣補貼精準保障符合保障條件的城市住房困難家庭。
5.建立有序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機制
按照“業務公開、過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原則,建立保障房信息化監管體系。健全市-區-街三級縱向審核聯動機制,以及自然資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人社局等各協調部門的橫向溝通,通過初審、公示、復審等方式層層檢查,保證資格審核的準確性。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制度,實行政策信息發布、房源信息公開、輪候信息公開、分配信息現場公開、選房過程全程公開、退出信息定期公開的“五公開”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保障房配置工作的監督約束作用。通過定期復核、不定期檢查、入戶調查、鼓勵群眾舉報等方式,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打擊保障房轉讓、轉租、出租等違規使用行為,并定期巡察保障房的使用率及使用情況,調查住房空置的原因。加強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對有條件的保障房小區鼓勵按照人臉識別系統。加強對保障性住房退出的執行和管控,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或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及時取消其保障資格并予以清退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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