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2024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推進義務教育階段主城區、城鄉結合部和縣中心區公辦學校擴容建設項目實施,經研究,下達你市、縣(區)2024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萬元(具體項目名單及補助資金構成詳見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分配原則
本次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由各設區市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閩教發〔2023〕75號)等有關文件要求遴選上報,并經審核確認。補助資金根據新增學位數及相關項目補助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安排;同時,對財政相對困難、學位需求較大、就學矛盾相對突出地區中小學擴容項目進行傾斜支持。本次下達的資金對閩財教指〔2023〕116號已提前下達2024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進行清算,多扣少補。
二、資金使用管理要求
各地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127號)要求,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加強監督,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各設區市財政、教育部門應參照《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附件3),及時將績效目標任務分解到所轄縣、市(區),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并于2025年1月上旬匯總報送績效自評表至省教育廳規劃處。補助資金嚴禁用于人員支出、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等支出,不得從補助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對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強項目實施管理
(一)列入2024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的省級補助項目原則上須在2024年10月底前開工建設。各設區市教育局、財政局應會同發改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督促項目縣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保質保量如期完成任務。
(二)嚴禁未經批準擅自更換建設項目,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建設規模和改變建設標準,嚴禁以“報大建小”等違規方式虛報、套取省級補助資金。嚴格控制建設成本,堅持節約投資和集約用地,不得舉債建設。
(三)項目市、縣(區)教育局及學校要認真履行項目建設進展情況月報制度,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啟用福建省學?;椖抗芾硇畔⑾到y的通知》(閩教便函〔2023〕143號)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填報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進展情況月報表,在4月30日前完成項目錄入并上報當月進度,各設區市應于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進度表并加蓋公章。
?。ㄋ模└髟O區市要督促項目縣(市、區)指定專人負責項目建設管理,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深入項目施工現場,對工程建設進行經常性檢查、指導,督促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執行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在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基礎上,扎實推進項目建設工作,確保建成一所、合格一所。
附件:1.2024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表
2.2024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安排表
3.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
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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