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廳(局),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更好發揮職稱評價在教師隊伍建設中的導向作用,促進高等學校教師隊伍素質和水平提升,省教育廳、人社廳研究制定《福建省高等學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12月29日
福建省高等學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調動廣大高校教師活力、創新力和創造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高校教師隊伍,促進我省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高校實際,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于在全省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職業院校從事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的在職在崗教師。
??茖哟蔚钠胀ǜ叩葘W校參照高等職業院校評價標準執行。
第三條 教師職稱設置高級、中級、初級,其中高級分設正高級和副高級。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職稱名稱依次為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
第四條 普通高等院校教師崗位一般設有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型等崗位類型。各高??筛鶕聲r代教師隊伍發展的需要和工作實際,設置新的崗位類型。
第五條 各高校應結合學校發展目標與定位、隊伍建設和崗位空缺情況,在核定的崗位職數內,克服“五唯”傾向,切實履行職稱評審主體責任,自主制定不低于本標準的評審標準,實行評聘結合。評審標準和聘任方案等按分級管理原則,分別報人社、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第六條 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支持高校結合實際,將高水平的理論文章、智庫成果、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創新突破、專利、成果轉化、文藝作品、規劃方案、調查報告、著作、教材、案例等作為代表性成果納入評價指標。
第二章 基本條件
第七條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修養,自覺遵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第八條 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第九條 學歷(學位)、資歷要求
教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聘任副教授滿5年。
副教授:具有博士學位后,聘任講師滿2年;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聘任講師滿5年。
講師: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碩士學位后,聘任助教滿2年;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聘任助教滿4年。
助教:具有碩士學位;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
第十條 各高校應結合實際,對不同崗位類型教師設置最低教學工作量。
第十一條 有效評審年度內,年度考核均須合格以上,破格晉升的年度考核須有1次優秀。
第十二條 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高等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晉升高級職稱的,應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職稱;或具有相應的能力水平。
第十三條 積極承擔校內外公共服務工作,參與校內公共事務、公共管理、教學實踐等活動,或參與決策咨詢、服務產業轉型升級、科普、文化傳播等社會公共服務工作。
45周歲及以下青年教師申報副教授或講師職稱(講師職稱限高等職業院校),須承擔1年以上輔導員、班主任(班導師)等學生工作,或參加6個月以上支教、扶貧、掛職、孔子學院及國際組織援外交流等工作并考核合格。
第十四條 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所從事的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第三章 教 授
第十五條 教育教學要求
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優秀,將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在教學改革、課程建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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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主講1門本科課程;有效評審年度內,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質量考核均須合格以上,其中教學為主型須有1次優秀。
(二)高等職業院校
獨立主講2門專業課程(或1門公共課);有效評審年度內,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質量考核均須合格以上,其中須有1次優秀。專業課教師在企事業單位實踐累計6個月以上,或具有2年以上企事業單位本專業相關工作經歷。
第十六條 業績成果要求
須同時具備下列A類條件的一項和B類條件的二項(指不同條目),或A類條件的二項(指不同條目)。A類同一條目業績成果達到最低要求2倍以上的,超出部分僅可抵B類條件的一項。
(一)普通高等院校
教學為主型須有一項為教學類成果,教學科研型須有一項為科研類成果。
A類條件:
1.教學為主型發表2篇核心期刊論文(至少1篇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其中1篇權威期刊論文。教學科研型發表3篇核心期刊論文,其中2篇權威期刊論文。
2.教學為主型主持1項部級以上項目,或2項省級項目(其中1項教學類項目)。教學科研型主持1項國家級項目,或2項省級以上項目(其中1項部級項目或省級重點以上項目)。
3.獲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排名前8),或1項其他國家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二等獎以上(排名前3),或1項省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二等獎以上(排名第1)。
B類條件:
1.正式出版1部高水平學術著作,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或參編并正式出版1部國家級規劃教材,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2.主持1項省級以上項目。
3.獲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不限排名),或1項其他國家級教學(科研)成果獎(排名前5),或省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以上(排名前3)、二等獎(排名前2)、三等獎(排名第1)中1項。
4.參與制定(修訂)1部國際標準(排名前10)或國家標準(排名前5),并頒布實施。
5.2項決策咨詢報告等智庫類研究成果被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以上黨政機構采納,或獲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以上黨政機構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
6.科技成果轉化實績突出,主持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橫向科研項目,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獲2件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8.獲1項省級教學類競賽一等獎以上。
9.指導學生獲1篇省級以上優秀學位論文,或獲1項國家級創新創業競賽二等獎以上,或獲1項國家級學科競賽一等獎以上(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須為全國特等獎)。
(二)高等職業院校
A類條件:
1.發表4篇學術論文,其中2篇核心期刊論文或1篇權威期刊論文。
2.主持1項國家級項目或省級科研類項目。
3.獲1項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以上(排名前8),或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排名前5)、一等獎(排名前3)、二等獎(排名第1)中1項。
4.獲1項國家級科研成果獎(不限排名),或省級科研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5)、二等獎(排名前3)、三等獎(排名第1)中1項。
5.參編并正式出版1部國家級職業教育規劃教材,其中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6.獲1項國家級教育教學類或技能類競賽二等獎以上,或指導學生獲1項國家級技能類或綜合性競賽一等獎。
B類條件:
1.正式出版1部高水平學術著作,其中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2.參與1項國家級(排名前3)項目或主持1項省級教學類項目。
3.獲1項省級教育教學類或技能類競賽一等獎以上。
4.指導學生獲1項國家級技能類或綜合性競賽三等獎以上,或2項省級技能類或綜合性競賽一等獎以上。
5.獲2件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6.科技成果轉化實績突出,主持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橫向科研項目,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參與制定(修訂)1部國際標準(排名前10)或國家標準(排名前5),或主持制定(修訂)1部行業標準,并頒布實施。
8.1項決策咨詢報告等智庫類研究成果被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以上黨政機構采納,或獲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以上黨政機構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
第四章 副教授
第十七條 教育教學要求
教學經驗較豐富,教學水平較高,教學效果優良,將思想政治教育較好融入教學,在教學改革、課程建設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績。
(一)普通高等院校
獨立主講1門本科課程;有效評審年度內,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質量考核均須合格以上,其中教學為主型須1次優秀。
?。ǘ└叩嚷殬I院校
獨立主講1門專業課程;有效評審年度內,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質量考核均須合格以上,其中須1次優秀。專業課教師在企事業單位實踐累計6個月以上,或具有2年以上企事業單位本專業相關工作經歷。
第十八條 業績成果要求
須同時具備下列A類條件的一項和B類條件的二項(指不同條目),或A類條件的二項(指不同條目)。A類同一條目業績成果達到最低要求2倍以上的,超出部分僅可抵B類條件的一項。
(一) 普通高等院校
教學為主型須有一項為教學類成果,教學科研型須有一項為科研類成果。
A類條件:
1.教學為主型發表2篇論文(至少1篇教學研究論文),其中1篇核心期刊論文。教學科研型發表3篇論文,其中2篇核心期刊論文或1篇權威期刊論文。
2.主持1項省級以上項目;或2項市廳級項目(其中教學為主型須主持1項教學類項目)。
3.獲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不限排名),或1項其他國家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二等獎以上(排名前5),或1項省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三等獎以上(排名第1)。
B類條件:
1.正式出版1部較高水平學術著作,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或參編并正式出版1部國家級規劃教材,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或參編并正式出版1部省級以上規劃教材,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2.主持1項市廳級以上項目。
3.獲1項國家級教學(科研)成果獎(排名前8),或省級教學(科研)成果獎特等獎(排名前5)、一等獎(排名前4)、二等獎(排名前3)、三等獎(排名前2)中1項。
4.參與制定(修訂)1部國際標準(不限排名)或國家標準(排名前10)或行業標準(排名前3),并頒布實施。
5.2項決策咨詢報告等智庫類研究成果被國家部委司局或省委、省政府組成部門以上采納,或獲國家部委司局或省委、省政府以上黨政機構領導肯定性批示。
6.科技成果轉化實績良好,主持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橫向科研項目,取得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獲1件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8.獲1項省級以上教學類競賽獎項。
9.指導學生1篇學位論文或畢業設計獲省級獎勵,或獲1項省級創新創業競賽二等獎以上,或獲1項省級學科競賽一等獎以上(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須為全國特等獎)。
?。ǘ└叩嚷殬I院校
A類條件:
1.發表4篇學術論文,其中1篇核心期刊論文。
2.主持1項省級以上或2項市廳級科研類項目。
3.獲1項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排名前10),或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排名前8)、一等獎(排名前5)、二等獎(排名前3)中1項。
4.獲1項國家級科研成果獎(不限排名),或省級科研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8)、二等獎(排名前5)、三等獎(排名前5)中1項。
5.參編并正式出版1部省級以上職業教育規劃教材,其中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6.獲1項國家級教育教學類或技能類競賽三等獎以上,或指導學生獲1項國家級技能類或綜合性競賽二等獎。
B類條件:
1.正式出版1部較高水平學術著作,其中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
2.主持1項省級以上教學類項目或市廳級科研類項目。
3.獲1項省級教育教學類或技能類競賽三等獎以上。
4.指導學生獲1項省級技能類或綜合性競賽二等獎以上。
5.獲1件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6.科技成果轉化實績良好,參與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橫向科研項目,取得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參與制定(修訂)1部國際標準(不限排名)或國家標準(排名前10)或行業標準(排名前3),并頒布實施。
8.1項決策咨詢報告等智庫類研究成果被國家部委司局或省委、省政府組成部門以上采納,或獲國家部委司局或省委、省政府以上黨政機構領導肯定性批示。
第五章 講 師
第十九條 教育教學要求
教學基本功扎實,教學態度端正,教學效果良好,將思想政治教育較好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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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講授1門本科課程;有效評審年度內,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質量考核均須合格以上。
?。ǘ└叩嚷殬I院校
獨立主講1門課程;有效評審年度內,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質量考核均須合格以上。專業課教師在企事業單位實踐累計3個月,或具有2年以上企事業單位本專業相關工作經歷。
第二十條 業績成果要求
(一)普通高等院校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發表2篇論文,或1篇核心期刊論文。
2.主持1項校級以上教學(科研)類項目。
3.正式出版1部學術著作,其中本人撰寫6萬字以上;或參編并正式出版1部教材,其中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
4.獲1件國家授權發明專利,或2件實用新型專利。
5.獲1項省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三等獎以上(排名前3),或二等獎以上(不限名次)。
6.獲1項校級教學競賽二等獎以上。
(二)高等職業院校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發表2篇論文,或1篇核心期刊論文。
2.主持1項校級以上教學(科研)類項目。
3.獲1項校級教育教學類或技能類競賽二等獎以上。
4.指導學生獲1項省級技能類或綜合性競賽三等獎以上。
5.獲1件國家授權發明專利,或2件實用新型專利。
第六章 助 教
第二十一條 教育教學和業績成果要求
(一)掌握基本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教學態度端正。協助講授課程部分內容,將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有所貢獻。
?。ǘ┚哂幸欢ǖ谋緦I知識。
第七章 破格晉升條件
第二十二條 職稱評審一般遵循逐級晉升原則。學歷(學位)、資歷不足的人員,其業績成果符合正常晉升條件且特別突出的,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
具備規定資歷但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的,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但不具備規定資歷(須在低一級職稱聘滿3年,其中博士申報副高級職稱須在中級職稱聘滿1年)的,各高??煞謩e制定相應破格晉升的業績條件,須高于正常晉升的業績條件。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且不具備規定資歷的,須同時具備學歷(學位)破格和資歷破格申報的業績條件。
第二十三條 在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后2年內,科研創新成果突出的,經原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或創新實踐基地推薦,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
第二十四條 對確有真才實學、業績成果突出的海外留學回國在閩工作的高層次人才,業績條件達到相應職稱層級正常晉升及破格晉升條件,可不受來閩工作時間、出國前職稱和任職時間的限制,根據其品德、能力和業績成果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第二十五條 對在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中取得特別突出成效,在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服務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做出重大貢獻的高層次人才,建立重點人才綠色通道。
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排名前3)、中國發明專利金獎(發明人排名前2)、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或具備同等專業學術水平的,可直接認定正高級職稱。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學位的,可按規定條件和程序考核確認中級職稱。助教必須通過職稱評審方式取得,今后不再進行考核確認。
第二十七條 各高??山Y合實際,制定符合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的評價標準,注重考察教學工作業績和育人實效,發表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體上的理論文章等可納入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業績成果評價范圍。
第二十八條 藝術類、體育學科教師本人或指導學生在國家級、省級專業競賽或評比中獲得的獎項,可納入相應的業績成果評價范圍。
第二十九條 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變動,新舊崗位所對應職稱不屬于同一系列(專業)的,應當進行轉評。轉評人員須在現教學崗位受聘本專業工作一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應崗位職責,并取得新崗位工作業績,方可轉評同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轉評人員通過評審的次年可申報高一級職稱,且需提交任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以來的業績成果,任職年限可按轉評前后實際受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年限累計計算。
引進自然科學研究、衛生、航海(空)、工程技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到教師崗位任教的,可按所聘崗位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聘任相應職級,并在兩年內轉評本崗位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兩年內未能轉評為同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按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應職級。
未經轉評人員,不得跨系列(專業)申報高一級職稱。
第三十條 人事檔案關系不在用人單位的控制總量外人員,與用人單位簽有正式聘用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一年以上,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職稱。
臺港澳、外籍高層次人才可參照執行。
第三十一條 醫學院校臨床醫學院、附屬醫院及設有臨床教研室的教學醫院已聘任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等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的臨床教學人員,可參照“雙師型”教師,單列申報教師高級職稱。
第三十二條 任職年限自聘任之日起算。除本文特別說明情況外,所列的基本條件和教育教學、教科研業績成果等職稱申報條件均指任現職以來本人所取得的。
職稱申報任職資格截止時間后取得的合規業績成果,在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可列入為“任現職以來”的成果。
第三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ㄒ唬┕珓諉T(含參公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人員、試用期內人員,以及當年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未辦理延遲退休手續人員。
?。ǘ┻`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思想政治表現不合格或違背職業道德、學術道德,在影響期內的。
?。ㄈ┠甓瓤己藶榛竞细窦安欢ǖ却危ú缓己舜_認人員)的,當年度不得申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當年度及下一年度均不得申報。
?。ㄋ模┦艿叫淌绿幜P或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立案審查,或受到黨紀政紀及政務處分未滿處分期,或失信被執行人未解除的。
(五)其他不得申報的情形。
第三十四條 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申報資格的,撤銷申報資格;已取得職稱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評委會組建單位撤銷職稱。出現以上情形的,2年內不得申報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3年。
第三十五條 職稱評審材料涉及國家安全、反恐緝毒等涉密內容的,可由上級或有關職能部門出具有效證明材料,由高校組建的評審委員會認定成果的學術水平。
第三十六條 高層級的業績成果條件適用于低層級晉升時使用。同一業績成果就高使用,不重復計算。
第三十七條 有效評審年度指自申報年度向前推算,扣除不得申報年度,符合申報高一級職稱最低任職年限的年度。
第三十八條 有關指標說明
?。ㄒ唬┱撐闹冈趪鴥韧鈱W術期刊上發表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文章(不含書評、廣告類等非學術文章),限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國內學術期刊應具有CN刊號并列入國家新聞出版部門公布的學術期刊目錄。電子期刊以及增刊、???、專輯、副刊、特刊、一號多刊等不予采用。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所列刊物。
各高校可建立不低于上述標準的核心期刊目錄,以及更高水平的權威期刊目錄。高等職業院??蓪⒅袊茖W院文獻情報中心《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所列刊物納入核心期刊目錄。
?。ǘW術著作指具有CIP數據核字號并正式出版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論著,限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學術著作(譯著僅限外國語言類相關學科)僅統計單本著作字數,不累計計算。
各高校應加強對學術著作出版單位的認定,可參考百佳出版社建立出版單位管理目錄。
?。ㄈ┙滩陌堎|教材和數字教材,其中本科院校教材須列入本校研究生、本科教材征訂目錄或提供3所以上高校使用證明,高職院校教材須提供高校使用證明。教材僅統計單本著作字數,不累計計算。
?。ㄋ模╉椖堪ń虒W類項目和科研類項目,不含個人經費自籌項目(立項通知中標注為經費自籌項目)。
教學類項目含與教學相關的團隊、專業、課程、基地、平臺建設等。作為負責人的,主持年限須不少于1年。
?。ㄎ澹爸鞒帧本概琶谝坏呢熑稳嘶蚣夹g負責人;專利須為第一發明人;決策咨詢報告等智庫類研究成果限獨立或第一作者。
團隊合作完成的教學類或技能類競賽,獲獎教師認定全體參賽教師;團隊合作指導的教學類或技能類競賽,獲獎指導教師人數僅認定前2名。
第三十九條 本文所述“以上”均含其本級或本數。
第四十條 本文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關于一九九六學年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有關規定和安排》(閩教職改稱〔1997〕010號)同時并行至2024年12月31日后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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