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組織福建省龍巖市城鄉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馬坑礦業鐵精粉倉儲建設項目規劃條件變更論證報告》,現已通過論證會審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福建省城鄉規劃信息公開公示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現將擬變更的規劃條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眾意見。
公告時間: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內,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討論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如有意見和建議,可來信、來電或發送電子郵件向龍巖市自然資源局反饋(通訊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蓮新南路2號,郵編:364000,聯系電話:0597-2225618,電子郵箱:lyytgzk@163.com)。
附:馬坑礦業鐵精粉倉儲建設項目規劃條件變更內容
龍巖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6日
馬坑礦業鐵精粉倉儲建設項目規劃條件變更內容
一、原規劃條件指標
根據2022年9月8日我局出具的規劃條件(編號:NO.2021-49-1),原規劃指標如下:
用地性質 |
倉儲用地(鐵精粉倉庫) |
容積率 |
≥1.0且<1.5 |
計容建筑面積 |
≥31752㎡且<47628㎡ |
建筑系數 |
40%-45% |
綠地率 |
10%-15% |
二、 擬變更規劃條件
本次變更,用地性質按企業經營業態及現行規范規定確定,其余指標根據《福建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閩自然資發〔2024〕31號)的相關要求進行控制,擬變更規劃指標如下:
?。?)用地性質:工業用地(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及鐵精粉倉儲);
?。?)容積率:≥0.9且<2.0;
?。?)計容建筑面積:≥28577㎡且<63504㎡;
?。?)建筑系數:40%-60%;
(5)綠地率:用地內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產必需的綠地,嚴禁建設脫離工業生產需要的花園式工廠;
?。?)其余指標與原規劃指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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